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871

2871.地狱灵不知

2871.地狱灵不知道其它任何自由,只知道爱自己和爱世界所要求的那种自由。这些要求与他们的欲望有关,就是掌控每个人,迫害和仇恨所有不服侍他们的人,折磨每个人,如有可能,不惜摧毁整个世界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偷窃和篡夺凡属于他人的东西等等的欲望。当满足这些和类似欲望,或说进行这些和类似活动时,他们就在享受自己的自由,因为他们正在获取自己的快乐。他们的生命就在于这种自由,甚至到了这种程度:若从他们那里夺走它,他们就只剩下新生婴儿所拥有的那种生命。活生生的经历向也证明了这一点。有一个恶灵坚信这类欲望能从他那里被除去,他以这种方式便能进入天堂;因此,他的生命能奇迹般地变成天堂的生命。于是,他的爱及其欲望从他那里被拿走了(这种事在来世通过分离,也就是切断一个人与其他人的联系而实现)。这时,他看似一个婴儿,用手划水,尽管他几乎不能挥动双手。与此同时,他处于这种状态:他的思考能力甚至不如一个婴儿;他完全不会说话,什么也不知道。但他很快就恢复了自己的快乐,从而恢复了自己的自由。这件事清楚表明,凡从爱自己、爱世界中为自己获取生命,从而陷入这些爱的自由之人都不可能进入天堂。如果这生命从这样一个人那里被拿走,他根本就不会有任何思维或意愿留在自己里面。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