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856

2856. “于是亚

2856. “于是亚伯拉罕回到他的少年人那里”表示再次与最初理性结合。这从“少年人”和“回到他们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少年人”是指最初理性或纯人类理性,该理性要服侍神性理性(参看2782, 2792节);“回到他们那里”是指重新结合(参看2795节)。当主经历最严厉的试探时,祂便将纯人类理性与祂自己分离,这一点从对22:5的解释(2791-2793, 2795节)明显看出来;试探之后,祂再次与这理性结合,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2795节)和本节所说的这些事清楚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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