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846

2846.“我必赐福

2846.“我必赐福给你”表示凭对真理的情感多结果子。这从“赐福”的含义清楚可知:“赐福”是指富有属天和属灵的良善(参看981, 1096, 1420, 1422节),在此是指富有信之良善,或也可说,富有对真理的情感,因为论述的主题是属灵人。此处耶和华对亚伯拉罕说:“我必赐福给你”,亚伯拉罕代表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主,如他在本章前面所代表的。然而,主自己不可能被赐福,因为祂是赐福本身;但当如祂的爱所愿,得救的人数庞大时,经上就说祂被赐福;故此处在内义上所指的,正是这些人,这也可从接下来的讨论明显看出来(2848节)。我在此之所以用“多结果子”这个词,是因为它论及情感;但下文所说的“繁多”论及从这种情感发展出来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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