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822.“说,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表示试探之后,理性的神性良善所感知到的安慰。这从“说”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说”是指感知,如前面频繁所述。此处它之所以是指理性的神性良善里面的感知,是因为“亚伯拉罕”在此表示主的理性,换句话说,祂的人身或人性的神性良善。至于理性的神性良善里面的感知是什么,这无法解释清楚,因为在能对它作出任何解释之前,必须先知道许多不同概念,从中形成对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的一个观念。在没有形成这样一个观念之前,所解释的一切要点都会陷入要么空虚,要么模糊的观念中;而这些观念要么扭曲真理,要么把它们带到不一致的观念当中,让它们变得荒谬。
本节论述的主题是主经历试探后的第一个状态,这是一种安慰的状态。这解释了为何现在经上没有再用“神”这个名,而是提到“耶和华”,因为当论述真理时,经上就用“神”这个名;但当论述安慰所来自的良善时,经上就用“耶和华”(2769节)。试探之后的所有安慰都被注入良善,因为良善是一切喜乐的源头;这喜乐从良善转入真理。因此,“亚伯拉罕”在此表示理性的神性良善,在其它地方,尤其当“耶和华”这个名出现在同一节时,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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