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796.至于主所取的各种状态,也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这些状态必不为人知,因为人从来不反思自己状态的变化。然而,这些变化一直在发生,既涉及理解力的事物或思维,也涉及意愿的事物或情感。人之所以不反思,是因为他以为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都遵循属世的秩序,没有更高的事物来指导他们。而事实上,一切事物都通过与他同在的灵人和天使被调控;他的一切状态和状态的变化由此产生,从而被主永远指向唯独祂所预见的目的。持续多年的经历使我完全确定,事实就是如此。我还得以知道并发现哪些灵人和天使与我在一起,他们正带来什么样的状态。我也可以发誓:一切状态,直至其最小细节,都来自这个源头,并以这种方式由主指导。我还得以知道并发现每种状态如何包含其它许多看不见的状态,它们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状态出现;这些状态已经被排列成在自己的序列里面依次跟随的状态。对人来说,这一切都由主做成;而对主自己来说,当祂活在世上时,它们都由祂自己做成,因为祂是神性,其生命的真正存在是耶和华。
知道理解力和意愿的状态如何在人里面发生变化,这些变化所遵循的秩序、所经历的序列,因而主如何尽可能地把它们弯向良善,是天使的一部分。天使的智慧具有这种性质:他们能感知到所有这类事物,直至最小细节。这就是为何天使能清楚明白地感知到在内义上所揭示的关于主的状态变化的这些事,因为他们住在来自主的天堂之光中。一个过着简单良善生活的人也能在某种程度上理解这些细节。但对那些沉浸于邪恶的人,以及那些智慧由疯狂的观念构成的人来说,它们只是模糊的,毫无意义,如同虚无,因为这些观念通过许多带来黑暗的东西模糊并熄灭了他们的属世和理性之光,无论他们多么自以为拥有比其他人更大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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