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767.“这些话以后”表示这些事发生后。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前面论述的事与亚比米勒和亚伯拉罕有关,即:他们如何在别是巴立约,最后亚伯拉罕在别是巴种了小树林。这些事表示人类理性观念与本身为神性的信之教义联合。现在论述的主题是主在以撒所表示的理性方面经历的试探,因为主通过试探将其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从而将其理性变成神性,人身或人性就始于这理性(2106, 2194节)。祂通过压制并逐出理性中纯人身或人性,也就是母亲方面的人身或人性的一切而将它变成神性。本节起到联结上下文的作用,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这些话以后,神试验亚伯拉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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