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758.真正的婚姻之爱就是天堂,这一事实在自然界被代表,因为在整个自然界,没有一样东西不以某种方式代表作为一个整体的主的国度。物质领域或自然王国整个起源于属灵王国。任何事物若没有一个先于自身的起源,就什么都不是。与某个原因,因而与某个目的没有联系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凡缺乏联系的,都会瞬间倒塌,不再是任何东西。这解释了为何主的国度在自然王国中被代表。婚姻之爱就是天堂,这一事实从幼虫蜕变为若虫或蛹,然后变成飞行生物明显看出来。因为当它们结婚那天到来时,也就是当它们脱去尘世的形态,或幼虫的状态,长出翅膀,变成飞行生物时,就飞向空中,也就是它们的天堂。它们在空中一起嬉戏、结婚、产卵,并吸食花汁。那时,它们也正处于美丽的时候,因为它们的翅膀饰有金色、银色和其它颜色的漂亮斑点。诸如此类的事就是婚姻中成双成对的倾向,或说结婚的愿望在这类微不足道的细小生物当中所产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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