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746

2746.有一个灵人

2746.有一个灵人在头顶上方中间的高度处,他活在肉身期间生活淫乱,喜欢多样化;因此,他不会始终如一地爱着一个女人,而是经常光顾妓院,因而与许多女人有染,并且每一个都是睡过之后就抛弃。这意味着他欺骗了许多女人,并由此熄灭了对婚姻的渴望,甚至熄灭了生孩子的渴望,从而获得一种变态的性质。这一切事都被揭露出来,他受到悲惨、可怕的惩罚;天使们目睹了这些事。后来,他被投入地狱。关于通奸者的地狱,详情可参看第一卷(824-8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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