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728

2728.正如刚才所

2728.正如刚才所说,如今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婚姻之爱,所以我要根据透露给我的信息来描述它。婚姻之爱起源于良善与真理的神性婚姻,因而起源于主自己。这是婚姻之爱的源头,这一事实既不能被看见,也不能被感官感知,又不能让人明白;但它仍能从流注和对应,以及圣言清楚看出来。从流注清楚可知:合而为一的良善与真理从主流入天堂,天堂因此好比一个婚姻,并被称为一个婚姻。从对应清楚可知:当与真理合一的良善向下流入一个较低领域时,它就形成心智的合一;当流入一个更低领域时,它就形成婚姻。因此,从主所提供的良善与真理的合一中发展出来的心智的合一就是婚姻之爱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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