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726.“亚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表示主将取自人类认知的知识,或说人类知识的记忆知识的大量事物与信之教义联合起来。这从“寄居”、“非利士人的地”和“日”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寄居”是指教导(参看1463, 2025节);“亚伯拉罕”是指主(参看1965, 1989, 2011, 2501节);“非利士人的地”或非利士是指认知的知识,或知识的记忆知识(参看1197, 1198节);“日”是指作为论述主题的事物的状态(参看23, 487, 488, 493, 893节)。此处因论述的主题是从事实或记忆的东西与理性观念中收集得来的认知或知识,又因经上说“多日”,所以意思是相对来说“大量事物”。从21:22至此,所论述的主题一直是与信之教义联合的基于人类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理性观念,这从所给出的解释明显看出来;本节则对它们形成结论。至于这个主题本身,由于它本身非常深奥,并且创世记26章大量论述了它,所以现在最好推迟对它的进一步解释。
天上如何看待婚姻和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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