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704.“给孩子喝”表示在属灵事物上所给予的教导。这从“给喝”和“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给喝”是指在真理上给予教导;“孩子”是指真理方面的属灵层(参看2697节)。这种状态,也就是本节所论述的教导的状态,是那些从荒废或荒凉中出来之人的第三个状态。因为当进入光照,或天堂之光的状态时(参看21:18;2699节),他们就处于对认识并学习真理的情感,或说他们就想认识并学习真理;当处于这种情感,或说这就是他们所想要的时,他们很容易,可以说自动吸收真理。世人从主的圣言或教义学习、接受这些真理;而天上的人则从天使那里学习、接受它们;对天使来说,再没有什么比教导新来的姐妹弟兄,赋予他们构成天堂秩序,从而通向主的真理和良善更让他们极为快乐和幸福的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