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7

27.创世记1:9.

27.创世记1:9.神说,天下的水要聚在一处,使旱地露出来;事就这样成了。
当人知道他既有一个内在人,也有一个外在人,并且真理和良善从主流入,确切地说,从主通过内在人流入外在人,尽管这与表象相反时,这些真理和良善,或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存储在正重生之人的记忆中,归到他的世俗知识之列。因为凡被灌输到外在人的记忆中的东西,无论是属世的,属灵的,还是属天的,都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主从中提取它。这些知识就是“聚在一处的水”,被称为“海”。而外在人本身被称为“旱地”,紧接着被称为“地”,如下一节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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