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699

2699.“因为我要

2699.“因为我要使他成为一大民族”表示属灵教会。这从“一大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一大民族”是指属灵教会,该教会将接受信之良善(参看2669节)。经上之所以说“一大民族”,是因为属灵国度是主的第二个国度,如2669节所述。正如以实玛利代表属灵教会成员,他也代表属灵教会本身,以及主在众天堂的属灵国度;因为这一个的形像和样式就存在于那一个里面。前一节描述了荒凉之后的第一个状态,也就是一种安慰和希望帮助的状态。本节则描述了荒凉之后他们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种光照和这光照所产生的恢复的状态。
鉴于这些状态不为世人所知,因为如前所述(2682, 2694节),如今很少有人在重生,就让我来描述一下那些在来世正在重生之人的状态,在那里,这种状态的性质是众所周知的。那些在来世已经被荒废或荒凉的人因他们将获得帮助的希望而得安慰之后,就被主提入天堂,因而从一种阴影状态,也就是无知的状态,进入一种光明状态,也就是光照和由此而来的恢复的状态,从而进入触动他们至内层的喜乐中。事实上,他们所进入的光具有这种性质:它使他们不仅能用眼睛观看,同时还能用他们的理解力来观看,或说这光是真实的,是一种不仅光照他们的眼睛,还光照他们心智的光。这光使他们恢复到什么程度,可从他们所摆脱的相反状态看出来。其中一些人的心智就像孩子,其信仰也很简单;这时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似乎穿上了闪闪发光的白衣;有些人似乎戴上了冠冕;有些人则被带到各种不同的天使社群,处处都受到亲切欢迎,就像那里的弟兄姊妹一样;因此,凡满足他们新生命的良善都被提供给他们。有些人被允许观看天堂或主国度的浩翰,同时感受那里居民的幸福;更不用说无法描述的其它无数经历了。对所有从荒凉中出来的人来说,这就是他们的最初光照和由此而来的恢复的状态。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