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68.“土地”表示外在人,这从前面(90节)关于“地”、“土地”和“田地”的说明清楚可知。当人重生时,他不再被称为“地”,而是被称为“土地”,因为属天的种子已经播种在他里面。在圣言的各个部分,他还被比作“土地”,也被称为“土地”。良善与真理的种子被播种在外在人,也就是他的情感和记忆里面,而不是被播种在内在人里面,因为内在人里面没有人的自我的任何东西,人的自我之物只在外在人里面。内在人里面有良善与真理,当这些看似不再存在时,人就是外在或肉体的。事实上,它们被主储存在内在人里面,而此人并不知道;因为在外在人可以说死去之前,如试探、不幸、病痛和临死的时候通常所发生的情形,它们不会出现。理性也属于外在人(118节),它本身是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的一种媒介,因为内在人通过理性作用于肉体的外在人。但当理性同意时,它就将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致使人们不知道内在人的存在,因而也不知道属于内在人的聪明和智慧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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