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675

2675.“给了夏甲

2675.“给了夏甲”表示植入外在人的生命。这从“夏甲”的含义清楚可知,“夏甲”是指外在人的生命(参看1896, 1909节)。外在人的生命就是对记忆知识的情感,专由“埃及人夏甲”来表示。对那些正变得属灵的人来说,主将良善和真理植入对记忆知识的情感,好叫他们为了变得理性和属灵这个目的和功用而渴望认识并学习良善和真理,因为对记忆知识的情感是生下含有属灵之物的理性的母亲(1895, 1896, 1902, 1910节)。主这样的流入的确发生在所有人身上,但只有那些能被改造的人才会为了这个目的和功用来接受它。其余的则为了其它目的和功用来接受;这些目的和功用多到数不清,并且只关注他们自己和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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