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673

2673.“亚伯拉罕

2673.“亚伯拉罕清晨早早起来”表示主从神性所获得的清晰感知。这从“清晨”和“早早起来”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清晨”和“早早起来”是指清晰地感知(参看2540节,那里有同样的词);“亚伯拉罕”是指主的神性,如前面频繁所示。主从神性获得对其属灵国度状态的一种清晰感知,即:那些属于该国度或该教会的人一开始是什么样,在后来的连续阶段中是什么样,最终变成什么样。21:13-21的内义准确、充分地描述了他们所经历的每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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