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618

2618.“耶和华便

2618.“耶和华便给撒拉作成”表示合一的状态,也就是主的属灵神性在其属天神性里面的合一状态。这从“作成”、“耶和华”和“撒拉”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的神性时,“作成”是指结果的全部实现,因而是指状态;“耶和华”和“撒拉”的含义如刚才所述(2616节)。至于主的属灵神性在其属天神性里面的合一状态,这种合一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该婚姻;而天上的婚姻则是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国。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的国经常被称为“婚姻”,并被比作婚姻。其原因是一个奥秘,即:在主里面,神性良善与真理,并神性真理与良善的婚姻是一切婚姻之爱的源头,并通过婚姻之爱而为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爱的源头。隐藏在这些话,即“耶和华按着祂所说的眷顾撒拉,耶和华便照祂所讲的给撒拉作成”里面的进一步的奥秘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因为它们难以形容。事实上,这些话包含主的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合一的状态本身。主利用天上的各种光将这种状态的表象呈现在众天使眼前,并利用无法描述的代表来说明它们。但这些表象无法呈现在世人面前,因为这将不得不利用诸如属于世界之光的那类物体来实现,而这类物体无法用来表达这些奥秘。实际上,以世俗的词语来描述这类事物只会使它们变得更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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