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604.以某种形像,或雕像,或雕刻物来拜神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在进入来世后,通常被介绍给一些代替他们的神或偶像的灵人,好让他们可以除掉自己的幻想。他们和这些灵人相处几天后,就被带走。那些崇拜人的人有时也被介绍给被崇拜的人或代替他们的其他人。例如,许多犹太人就被介绍给亚伯拉罕、雅各、摩西和大卫;但当他们意识到这些人只有和其他人一样的人性,根本不能提供任何帮助时,便感到羞愧,并照其生活被带到他们自己的地方。在来世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非洲人是最受喜爱的,因为他们比其他人更容易接受天堂的良善和真理。他们尤其愿意被称为顺服的人,而不是信徒。他们说,基督徒可以被称为信徒,因为他们拥有信之教义;但他们自己不可以,除非他们接受这教义,或如他们所说,能接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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