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593.我还得着机会与那些生活在古老的时代,在当时属于更有智慧者的人交谈。一开始,我在前面远远地看见他们;他们在那里能感知到我思维的内层,从而能感知到许多事物,并完全看见它们。单单从我的一个思维观念,他们就能知道整个思路,并以智慧的快乐和可爱的代表充满它。这告诉我,他们是一些更有智慧的人;我得知他们来自古老的时代。那时他们接近我;当我给他们读圣言的内容时,他们极为激动。我得以感知到他们的快乐和喜悦本身,这主要源于以下事实:他们从圣言所听到的每一个细节都代表并表示属天和属灵事物。他们说,在他们活在世上时的那个时代,他们思考、说话,以及写作的模式都具有这种性质,这是他们为了获得智慧所研究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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