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589

2589.一个普遍观

2589.一个普遍观点是:那些出生于教会之外、被称为异教徒和外邦人的人不能得救,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因而不认识主;而没有主,就没有救恩。但这些人也得救了,这一点从以下考虑可以得知:主的怜悯是普世的,也就是说,直达每一个人。教会之外的人同样生而为人,和教会里相对少数的人是一样的;不认识主不是他们的过错。因此,蒙主的神性怜悯,他们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已经展示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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