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542

2542.“在他们耳

2542.“在他们耳边将这一切话都说了”表示对来自这个源头的确认作出的劝告,甚至直到它们顺从,或说劝告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提供支持,甚至直到顺从。这从内义上的整个思路,以及“耳”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整个思路可知:凡理性承认的事都有许多具有确认性质的事物,或说凡理性承认的事都有许多支持性的论据;事实上,理性的承认完全是由于这些确认性的事物,或说没有证据,理性不会承认任何事。这就是为何当理性概念被带入顺从的状态时,就会对确认性的事物或支持性的论据作出劝告,因为它们总是准备就绪,可以说正在起来。从“耳”的含义可知:就圣言的内义而言,“耳”表示顺从,这是由于听与顺从之间存在的对应关系。此外,这种对应关系就潜藏在“听”,尤其“听从”这个词中。这种对应关系源于来世;在那里,那些愿意顺从的人属于耳朵这个区域,事实上就对应于听觉本身,这是一个至今不为人知的奥秘。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些事等到后面论述对应关系时会看得更清楚。“耳”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目前只能从以赛亚书引用以下经文: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将他们的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以赛亚6:10)
此处“眼睛看见”是指理解,“耳朵听见”是指用情感来感知,因而是指顺从。主说下面这句话时也没有别的意思:
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15, 13:9, 43; 路加福音8: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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