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524.“连她自己也说,祂是我的哥哥”表示理性本身告诉祂,属天良善要与它结合。这从“妹子”和“哥哥”的含义清楚可知:“妹子”,即此处的“她自己”,是指理性(1495, 2508节);“哥哥”(即弟兄)是指真理之良善(367, 2508节)。此处情形如下: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以一种婚姻彼此结合。它们的结合产生天上的婚姻,还产生婚姻之爱,甚至直到下面自然界中的那种婚姻之爱。然而,理性的良善与真理不是以一种婚姻,而是通过如弟兄姐妹之间的那种血缘关系彼此结合的。因为真理方面的理性,或理性真理是从神性良善进入对知识和认知的情感的流注被孕育的(参看1895, 1902, 1910节);而理性良善经由神性良善进入该真理的流注而来;那时,这真理就变成仁之良善本身;这良善是信的“弟兄”,或也可说,真理的“弟兄”(367节)。
关于获得理性良善和真理的方式:理性良善来自神性良善,但理性真理并非来自神性真理,因为理性真理通过知识和认知获得,而知识和认知通过外在和内在的感官,因而通过一种外在途径被植入。因此,通过感官印象获得的许多谬念或错觉就粘附在理性真理上,使这些真理不是真理。然而,当神性良善流入并孕育它们时,在这种情况下,它们看上去就是真理,并被承认为真理,尽管它们只是真理的表象。那时,这些真理里面的良善本身会照着那里的阴影而经历改变,在性质上变得像真理。这是藏在这些话中的一个奥秘,即:理性本身如此告诉祂,属天良善要与它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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