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51

251.“蛇”之所以

251.“蛇”之所以表示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尤表自我之爱,是因为一切邪恶都起源于心智的感官部分,也起源于记忆知识,它们就是“蛇”起初所表示的。因此,“蛇”在此表示各种邪恶,尤表自我之爱,或对邻舍和主的仇恨,这是一回事。由于这邪恶或仇恨各种各样,由许多的属和更多的种类构成,所以在圣言中,经上以各种蛇来描述它,如“蛇”、“鸡蛇”、“角蝰”、“出血性毒蛇(bloodletting snake)”、“火蛇”、“会飞的蛇”、“爬蛇”和“毒蛇”。这些蛇的不同取决于它们的毒液,这毒液就是仇恨。如以赛亚书:
全非利士啊,不要因击打你的杖折断就喜乐。因为从大蛇的根,必生出一条鸡蛇。它的果子,是会飞的火蛇。(以赛亚书14:29)
“大蛇的根”表示心智的感官部分,或感官证据和记忆知识;“鸡蛇”表示源于由这些所产生的虚假的邪恶;“会飞的火蛇”表示来自自我之爱的贪欲。以赛亚书在别处也是这样描述类似事物的:
他们孵鸡蛇蛋,结蜘蛛网。人吃它们的蛋必死,这蛋被压破,必出毒蛇。(以赛亚书59:5)
此处创世记所描述的“蛇”,在启示录中被称为“大红龙”、“古蛇”,以及“魔鬼”和“撒旦”,是“迷惑全世界的”(启示录12:3, 9; 20:2);在那里和其它地方,“魔鬼”都不是指作为管辖其他人的首领的任何特定魔鬼,而是指整个恶灵团伙和邪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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