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508.“她是我的妹子”表示理性真理。这从“妹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妹子”是指直觉理性真理或理性直觉真理(参看1495节)。理性真理就是“妹子”,这一点只能从天上的婚姻看出来,因为从该婚姻降下来的事物彼此间有或近或远的联系,类似世上的血亲和姻亲关系(对此,参看685, 917节),并且联系的方式具有无穷的多样性。天上的婚姻本身只存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之间。人里面的理解力、理性和拥有知识的官能就是从该婚姻孕育的;因为没有来自天上婚姻的这种孕育,人决不能被赋予理解力,理性或知识,因而无法成为一个人。因此,他从天上的婚姻中获取得越多,就越是人。天上的婚姻存在于主自己里面,因此,主是该婚姻本身,因为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同时也是神性真理。天使和世人在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并因此处于信,也就是处于主的良善,并因此处于真理的程度内而处于天上的婚姻。当如此行时,他们就被称为“儿女”,彼此的关系就是“姐妹和弟兄”,只是存在区别。理性真理之所以被称为“妹子”,是因为它是从神性良善进入对理性真理的情感的流注中孕育的。以这种方式在理性中产生的良善被称为“弟兄”,在那里产生的真理被称为“妹子”。这一点从亚伯拉罕所说的话看得更清楚,即:“况且她也实在是我的妹子,是我父亲的女儿,不是我母亲的女儿;她成了我的妻子”(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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