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483

2483.有一个女人

2483.有一个女人被带回到她在世上企图犯罪时所处的状态;这时,她的想法和她与另一个女人对话的一切细节都出来了,如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有一个属塞壬一伙的女人坚持否认她活在肉身时就是这种人,于是也被带回到其肉体记忆活跃的状态。这时,她在世时几乎没有人知道的可耻通奸行为暴露了,并按顺序被列举出来,几乎有数百次之多。其细节准确到她在哪里,与谁通奸,当时密谋了什么。这一切以这种方式被生动揭露出来,仿佛在光天化日之下重现;她就这样被定罪。当有人试图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开脱时,这些事就会从记忆中被召唤出来。事实上,它们,连同所有相关情况,都会活生生地被带出来,如同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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