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476

2476.至于人的外

2476.至于人的外在记忆,情况是这样:他保留了外在记忆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但那时,他不允许使用外在记忆,只允许使用内在记忆。其原因有很多。如前所述,第一个原因是,在来世,他的内在记忆能使他与整个宇宙中任何地方的任何人交谈并互动。第二个原因是,内在记忆属于灵,并适合那时灵所处的状态。因为外在事物,也就是记忆知识或事实、世俗事物和肉体事物适合人,并对应于他在世上和肉身中时的状态。而内在事物,也就是理性思维、属灵和属天事物,则适合并对应于他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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