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474.每当一个人听见、看见某种东西,并对它产生一种情感时,对它的观念和目的就会在他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被植入他的内在记忆。它留在那里,毫无缺失,即便它从他的外在记忆中被抹去。因此,内在记忆是这样,它将人从最年幼直到最年老所曾想过、说过或做过的每一个细节,甚至每一个最小细节,包括那些在他看来模糊不清的细节,都铭刻在它上面。当人进入来世时,他仍保留对这一切事物的记忆,并逐渐被带入对它们的全部回忆中。这就是他在来世被打开,并照之受审判的生命册(启示录20:12-15)。那时,他几乎不相信这一切,但这却是最真实的。对他来说一直模糊不清的所有目的,他的所有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所有言行,直至最小的点,都写在那生命册上,也就是写在内在记忆中。每当主允许时,它们就如同在大白天那样清楚地出现在天使面前。这一幕数次向我演示,大量经历也向我证明了这一点,以至于丝毫没有怀疑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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