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472

2472.这就是为何

2472.这就是为何人们活在肉身时,只能用分解成清晰声音或词语的语言彼此交谈。他们若不熟悉这些语言,就无法相互理解,因为这种交流依赖于外在记忆,或说他们的言语是从外在记忆中形成的。而另一方面,灵人通过一种普遍语言互相交谈,这种语言分成了构成思维本身的观念。因此,他们能与任何灵人交谈,无论他在世时拥有哪种语言和哪个国籍,因为这种交流依赖于内在记忆,或说他们的言语是从内在记忆中形成的。每个人死后都随即进入这种语言,因为他进入内在记忆,内在记忆适合他的灵,如前所述(参看1637, 1639, 1757, 18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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