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443

2443.创世记19

2443.创世记19:24.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如雨般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
“耶和华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表示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邪恶和这些邪恶所产生的虚假之人的地狱;“如雨般降与”是指被定罪;“硫磺”是指自我之爱的邪恶的地狱;“火”是指源于这些邪恶的虚假的地狱;“从天上耶和华那里”表示从关乎真理的秩序律法那里,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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