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438.“因为你还没有到那里,我不能作什么”表示在恶人受审判之前,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必须得救。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我不能作什么”这句话是指对恶人的审判,稍后经上以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倾覆来描述这种审判;“你还没有到那里”这句话表示首先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在此由罗得来代表的人会得救。这也是“罗得到了琐珥”(19:23)所表示的。
圣言中的其它经文也清楚表明,在恶人和不义的人灭亡之前,善人和义人得救了。马太福音就有一处经文谈论了最后的审判,说绵羊与山羊分开;在山羊被告知他们要离开进入永火之前,绵羊被告知他们要进入主的国(马太福音25:32, 34, 41)。当以色列人离开埃及时,在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之前,他们得救了(出埃及记14:19-30),这一事实也代表类似的事。
先知书经常提到的事所表相同,即:忠信的人从囚禁中被带回来,他们的仇敌要遭受惩罚和灭亡。这种事在来世经常发生,也就是说,首先有信的人得救,然后不信的人受到惩罚;或也可说,首先有信的人被主提入天堂,然后不信的人把自己扔进地狱。这两件事之所以不同时发生,是因为除非善人从恶人那里被抢走,否则恶人不断四处喷撒的像毒药一样的邪恶欲望和虚假说服很容易毁灭他们。但一般来说,在这种事发生之前,邪恶要与善人分离,良善要与恶人分离,以便善人可以通过他们的良善被主提入天堂,而恶人则通过他们的邪恶把自己扔进地狱。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2449, 2451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