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432

2432.“使我的灵

2432.“使我的灵魂可以存活”表示这样他或许就能得救。这也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他也得救了,因为他的真理拥有良善在里面,这一点从下文,也就是回答明显看出来,即:“看哪,连在这话上我也顾全你的脸面,我不倾覆你所说的这城”(19:21);之后,“太阳已升出地面,罗得到了琐珥”(19:23)。此处的意思是,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有信的人会得救,只要这信是基于良善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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