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411.“那些人就拉着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并他两个女儿的手”表示主强有力地使他们躲避邪恶,由此强化“罗得”、“他妻子”和“他女儿”所表示的良善和真理。这从“那些人”、“手”、“罗得”、“妻子”和“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那些人”是指主,如前所述;“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罗得”是指仁之良善(参看2324, 2351, 2371, 2399节);“妻子”是指信之真理,如下文所述(19:26);“女儿”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参看489-491, 2362节);最后从前面的阐述(2388节)清楚可知,即:照着人躲避邪恶的程度,良善和真理从主流入。因此,“罗得,他的妻子和两个女儿”所表示的良善和真理也在这个程度上被强化。
若反思一下,谁都能从亲身经验知道这一点。他远离肉体和世俗事物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属灵观念,也就是向着天堂被提升。当他进行神圣敬拜、经历试探,或遭受不幸或患病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众所周知,那时,肉体和世俗事物,也就是对它们的爱被移除了;原因如前所述,即:属天和属灵之物不断从主流入;但从肉体和世俗事物流入的邪恶和它所滋生的虚假,以及虚假和它所产生的邪恶却阻碍对它们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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