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401

2401.“说,你们

2401.“说,你们起来离开这地方”表示他们不可留在一种邪恶的状态,这从“起来”、“离开”和“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起来”经常出现在圣言中,但读者很少思想它进一步表示什么,因为它是一个很常见的词语之一。然而,就内义而言,这个词含有从邪恶上升到良善的意思,如此处的情形,因为当心智从邪恶中退出时,它就被提升(2388节)。“离开”是指退出,或不留下来。“地方”是指一种邪恶的状态(2393节)。由此明显可知此处的意思是什么。
前面(2357, 2383, 2400节)反复描述了那些知道真理,却仍过着邪恶生活之人的性质,即:只要他们的生活是邪恶的,他们就什么都不信,或说没有信仰,因为意愿邪恶,并出于意愿行恶,同时又在信仰上承认真理是不可能的。这也表明,一个人若只意愿邪恶,并出于他的这种意愿只行邪恶,是无法靠思想和言说真理、甚至良善而得救的。死后活着的,是人的意愿本身,而不是他的思维,除非这思维是从他的意愿流入的。
人死后的品性取决于他的意愿,由此可以看出他对他所吸收、甚至教导的信之真理可能持有什么样的观点,因为这些真理会定他的罪。在这种情况下,他如此不愿基于这些真理思考,以至于完全唾弃它们。事实上,只要允许,他会咒骂、亵渎它们,如魔鬼团伙所行的那样。那些没有接受关于死后生活教导的人可能以为,当他们看到主掌管天堂的一切,并听说天堂在于爱主、爱邻时,接受信仰对他们来说是很容易的。而事实上,恶人距离能接受信仰,也就是出于意愿去相信,如同地狱距离天堂那样遥远,因为他们完全沉浸于邪恶和源于这邪恶的虚假。这些人一靠近,或一出现,你就能知道并发觉他们反对主,反对邻舍,并因此反对良善,进而反对真理。有一种难以启齿的可怕气场从他们的意愿和由此衍生的思维的生命中散发出来(1048, 1053, 1316, 1504节)。
如果人们仅凭在来世接受教导就能相信并变得良善,那么没有一个人会在地狱,因为主渴望将所有人,无论有多少,无一例外地都提入天堂,提升到祂自己那里。祂的怜悯是无限的,因为它是神性怜悯本身,伸向全人类,因而既伸向善人,也伸向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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