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389

2389.“女婿”是

2389.“女婿”是指与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结合的真理,在此是指即将被结合的真理,这从“女婿”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人”表示真理,“妻子”表示良善(265, 749, 915, 1007节),因为真理与良善之间存在一个婚姻的形像(1432, 1904, 2173节)。这就是为何“女婿”表示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女儿”所表示的对良善的情感与这知识或认知结合。然而,此处它即将被结合,因为后面19:14说:罗得就出去,告诉正在娶,也就是将要娶他女儿的女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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