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379

2379.“将罗得拉

2379.“将罗得拉进屋去,到他们那里”表示主保护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这从“罗得”的代表和“拉进屋去,到他们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罗得”是指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如前所述(2357节);“拉进屋去,到他们那里”是指保护。被“拉进屋去”是指被带入良善;那些被带入良善的人就被带入天堂;那些被带入天堂的人则被带到主那里;因此,他们得到保护,灵魂免受一切侵扰或攻击。就灵魂而言,处于良善的人与天使交往,活在肉身时就在天堂中,尽管当时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并因处于肉体的东西和预备的状态而感知不到天使的喜乐(参看1277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