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326

2326.“就起来迎

2326.“就起来迎接他们”表示承认,以及仁爱的性情。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天使一到来,罗得即承认他们是天使;而所多玛人则不是这样,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呼叫罗得说,今夜到你这里来的人在哪里呢?把他们给我们带出来,让我们亲近他们”(19:5)。这些话在内义上表示教会里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承认“那两个天使”所表示的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而那些并未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却不承认。这些话同样体现了一种仁爱的性情,这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即:罗得邀请天使到他家里,罗得就代表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事实上表示仁之良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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