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第十九章
2310.我已经多次讨论了圣言的内义,但我意识到,很少有人相信这样一种意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不仅存在于预言部分,还存在于历史部分。人们更容易相信这种意义存在于预言部分,因为预言部分没有那种连续性的事件,同时又包含奇怪的语言或表达方式;这不由得使人猜想它们含有某种秘密含义在里面。人们不容易看到历史部分也有这种意义,既因为迄今为止,这种观念从未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还因为历史部分具有这种性质:它们强烈吸引人的注意力,使心智不去思想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隐藏在它们里面。另外一个原因是,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如所记载的那样,都是真实的。
尽管如此,从以下两点考虑不难推断:历史部分也有天堂和神性的事物在里面,只是这一点并未清楚显明而已。首先:圣言来自主并通过天堂被送到世人这里,所以在其起源上是与众不同的。下面的许多内容将说明,这种起源是何性质,它又如何与字义不同且相距甚远;事实上,它的起源如此不同,以至于世人甚至无法看到它,因此纯世俗人不承认它。其次:圣言因是神性,故不仅是为世人,也是为与世人同在的天使写的,以便它不但服务于人类,还服务于天堂;圣言以这种方式成为联结天与地的一个媒介。这种联结通过教会,事实上通过教会里的圣言实现;这就是为何圣言具有它所具有的性质,并有别于其它一切著作。
至于具体的历史部分,除非它们同样包含从字义抽象出来的神性和天堂的事物,否则,凡深入思考的人永远不会承认它们直至一点一划都是神启的圣言。谁能想到神的圣言会提到本章末尾(创世记19:30-38)所描述的罗得女儿的可憎之事?或雅各给枝子剥皮,使它露出白的来,插在水槽里,羊群就可以生下有纹的、有点的、有斑的(创世记30:37-39)?更不用说其余的《摩西五经》,以及《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记载的其它许多事了。它们若不深深包裹一种秘密的神性意义在里面,就没有任何重要性可言,因此知不知道它们无关紧要。若非如此,它们在各个方面都与其它历史没什么不同;因为其它历史有时也以这种方式来写,以便看起来更动人。
学术界不知道神性和天堂的事物甚至也隐藏在圣言的历史部分里面。要不是对圣言的神圣尊敬从小就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他们很容易从心里说,若不是这个原因,圣言并不神圣。然而,圣言之所以神圣,不是因为对它的这种尊敬,而是因为它里面的内义;这内义是属天堂和神性的,并将天与地联结起来,换句话说,将天使的心智与人类的心智联结起来,由此将人类的心智与主联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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