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308.在来世,没有人会因遗传之恶而受到惩罚,因为这恶不是他的;因此,他不会因具有这种性质而被定罪。但每个人都会为他自己实际所犯的罪恶而付出代价;因此,他所受的惩罚取决于他在生活中通过自己的行为归给自己的遗传之恶的数量,如前所述(966节)。让小孩子长大成人后回到他们遗传之恶的状态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让他们知道,他们凭自己只是邪恶。他们需要看到,正是主的怜悯使他们远离与他们同在的地狱,并把他们带到天堂;他们在天堂不是因为他们配得上,而是由于主;由此防止他们在别人面前夸耀自己里面的良善,因为如此行违背相爱的良善,就像违背信之真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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