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301

2301.一般来说,

2301.一般来说,小孩子要么具有属天性情,要么具有属灵性情。具有属天性情的孩子与具有属灵性情的孩子截然不同。前者在思维、言语和举止上更柔和,以至于除了从对主和其他小朋友的爱之良善散发出的东西外,几乎什么也看不到。而后者在思维、言语和举止上就不那么柔和了;相反,某种类似拍打翅膀的东西会出现在他们所做的一切事上;他们的这种性格也可从他们的愤慨和其它迹象明显看出来。因此,每个孩子的个性都与其他孩子的不同,并且每个孩子都是以适合他个性的方式被抚养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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