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3.在圣言中,再没有什么比“日”被理解为时间本身更常见的了。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日子临近了。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到。我发烈怒的日子,必使天震动,地必摇撼,离其本位。他的时候临近,他的日子必不长久。(以赛亚书13:6, 9, 13, 22)
同一先知书:
她的起源溯自古日。到那日,推罗必被忘记七十年,照着一王的日子。(以赛亚书23:7, 15)
“日”因表示时期,故也表示该时期的状态,如耶利米书:
我们有祸了!日渐西沉,晚影拖长了。(耶利米书6:4)
又:
你们若能废弃我白日立的约和我黑夜立的约,使白日黑夜不按时轮转。(耶利米书33:20, 25)
又:
求你复新我们的日子,像古时一样。(耶利米哀歌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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