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284.“假若在那里找到十个呢”表示若仍有余剩。这从数字“十”的含义清楚可知,“十”是指余剩,如第一卷所解释的(576, 1738节)。至于余剩是什么,这在前面各处已经阐述和说明(如468, 530, 560, 561, 660, 661, 1050, 1738, 1906节),即:它们是储存在一个人的两种记忆和生命中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
众所周知,若非来自主,就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人们还认识到,良善和真理不断从主流入人,但却以各种方式被接受,事实上照着邪恶的生活和这人所确认的虚假原则或错误假设被接受。这些就是要么窒息、要么扼杀、要么败坏或推翻不断从主流入的良善和真理的东西。因此,为防止良善与邪恶混和,真理与虚假混和(因为如果它们混和,这人必永远灭亡),主就把它们分开,并将这人所接受的良善和真理储存在他的内层人中。只要这个人处于邪恶和虚假,主就永远不允许它们从那里出来,除非在他处于某种神圣状态,或某种焦虑、病患,或其它类似困境的时候。主以这种方式储存在人里面的这些事物就是那被称为“余剩”的;圣言经常提到余剩,但还没有人知道这就是它们所表示的。
在来世,一个人正是照着他里面的余剩,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质和量而享受极乐和幸福,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余剩被储存在他的内层人中,等到这人将肉体和世俗事物丢在身后的时候,它们就被打开。唯独主知道一个人所拥有的余剩的质和量,而这人自己决不能知道这一点,因为如今,人具有这种特点:他能假冒为善,而里面却只有邪恶。一个人还有可能看似邪恶,实则有良善在里面。由于这些原因,人绝不可论断别人的属灵生活的性质,因为如前所述,唯独主知道这一点。但人可以判断别人的道德和文明生活的性质,因为这对人类社会很重要。
那些对某个信之真理形成一种观点的人经常论断其他人,声称他们不能得救,除非其信仰与他们自己的一致;这种论断是主所禁止的(马太福音7:1-2)。另一方面,我从大量经历得知,每个宗教的成员都会得救,只要他们通过仁爱的生活获得良善和表面真理或真理表象的余剩。这就是经上说“假若找到十个,为这十个的缘故,他们也不会被毁灭”所表示的,即这句话表示若有余剩,他们将得救。
仁爱的生活在于向别人思想善事、意愿善事,并为其他人也能得救而感到由衷地喜悦。而那些除了与自己的信仰一致的人外,不愿任何人得救的人,尤其那些对情况并非如此感到愤愤不平的人,没有仁爱的生活。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得救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多于得救的基督徒。因为在来世,那些向其邻舍思想善事、意愿善事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比那些自称基督徒的人更好、更容易地接受信之真理,也比基督徒更承认主。事实上,对天使来说,再没有什么比教导那些从尘世进入来世的人更快乐、更幸福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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