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27.由于知道感知、内在的指示和良心的源头是有必要的,还由于如今人们对此一无所知,所以在此讲一讲这个主题。一个重大的真相是,主通过灵人和天使管理人。当恶灵开始掌权时,天使努力避免邪恶和虚假,争战由此产生。人正是通过感知、指示和良心而感觉到这种争战。通过这些,以及试探,人能清楚地意识到这一事实:灵人和天使与他同在,只要他不如此深深地沉浸于肉体事物,以至于不相信关于灵人和天使的任何话。这种人即使上百次地感受到这些争战,仍会说,它们是幻想,是精神错乱的结果。我被允许成千上万次地感受到这些争战,对它们有活生生的感觉,并且数年来几乎连续不断;我也知道这些灵人和天使是谁,是什么样,来自哪里,何时到来,何时离开;我还与他们交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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