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246.“向所多玛去”表示对沉浸于这种大恶的人类的思维。这从“所多玛”的含义清楚可知,“所多玛”是指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参看2220节);而“面向所多玛观看”是指面向人类的状态(2219节)。“所多玛”之所以表示沉浸于这种大恶的人类的状态,是因为“所多玛”不是指所多玛,而是指全世界所有饱受自我之爱折磨的人;对所多玛的描述代表所有沉浸于这邪恶的人的状态,这从下文明显可知。自我之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因而是邪恶本身,这从前面对它的阐述和说明清楚看出来(2045, 2057, 2219节)。这就是为何此处说人类沉浸于这种大恶。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