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245.“那些人从那里观看”表示主出于神性的思维。这从“观看”和“那些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观看”是指思考,因为“看”在内义上,如在日常用语中,是指理解力,理解力是内在视觉,因此“观看”是指思考,思考是内在视觉或理解力的活动;“那些人”是指神性。本章有时提到“那些人”,有时提到“耶和华”,而不是“那些人”。当提到“那些人”时,所表示的是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那些人从那里观看”表示主出于这神性的思维。这思维来自与神性合一的人身或人性,本章一开始论述了这种合一;但思维所基于的感知则来自神性,这解释了为何这一节接着提到“耶和华”,即:“亚伯拉罕却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当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时,(神圣)活动也与它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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