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24

224.怜悯、平安和

224.怜悯、平安和一切良善,也就是“耶和华的面或脸”是与那些拥有感知的人同在的指示的原因。它们也是与那些有良心的人同在的指示的原因,只是方式不同。它们总是以怜悯运作,但照着个人所处的状态而被接受。这人,即上古教会的这一代后裔的状态是属世良善。那些处于属世良善的人具有这种性质:他们出于惧怕和羞耻而隐藏自己,因为他们赤身露体。而那些连属世良善都没有的人则不隐藏自己,因为他们没有羞耻感。关于这些人,可参看耶利米书8:12-13(2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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