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225.“我所要作的事岂可瞒着亚伯拉罕呢”表示什么事都不可向主隐瞒。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亚伯拉罕”是指处于这种状态的主,如本章多次解释的(2172, 2186节)。其余的话表示什么事都不可隐瞒,这是显而易见的。此处字义与内义差不多。其它各个地方也是这种情况,尤其论述信之本质的地方。由于这些对救恩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字面上论到它们的话和内义上的一样清楚。以摩西五经为例:
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耶和华;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和全部的力量爱耶和华你的神。这些话都要放在心上。(申命记6:4-6)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类似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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