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22.“躲避耶和华的面”表示害怕这种指示,如那些意识到邪恶之人惯常的情形。这从他们的回答(3:10)清楚可知,即:“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嗓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耶和华的面(即脸)”,或主的脸是指怜悯、平安和一切良善,这从祝福的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
愿耶和华使祂的脸光照你,施怜悯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民数记6:25, 26)
诗篇:
愿神怜悯我们,赐福与我们,用脸光照我们。(诗篇67:1)
另一处:
有许多人说,谁能指示我们什么好处呢?耶和华啊,仰起你脸上的光来照我们。(诗篇4:6)
在以赛亚书,主的怜悯因此被称为“面前的天使”:
我要提起祂的怜悯;祂已经照祂的怜悯和丰盛的怜悯赐给他们。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在他们的一切苦难中,祂也同受苦难,并且祂面前的天使拯救他们,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以赛亚书6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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