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183

2183.“亚伯拉罕

2183.“亚伯拉罕又取了奶油和奶,并预备好的小公牛来”表示所有以这种方式被结合在一起的事物,这从稍后解释的“奶油”、“奶”和“小公牛”的含义清楚可知。在此之前的几节论述了主的理性,即它如何具备“作成哈拉饼的细面粉”所表示的属天之物和源于这属天之物的属灵之物(2176, 2177节);还论述了“小公牛”所表示的属天-属世之物,或说在属世层的属天之物(2180节)。这些事物现在用另外一些词来表达,即“奶油”、“奶”和“小公牛”,这些词表示被结合在一起的这一切事物。
然而,以大多数人能理解的方式来描述这些事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很少有人知道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层面,一个理性层面和一个属世层面,并且这三者彼此截然不同,事实上如此不同,以至于一个可能与另一个相矛盾。也就是说,被称为理性人的理性层面可能与属世层面,即属世人相矛盾。理性人甚至能看见并感知到属世人里面的邪恶,并且它若是真正的理性,还能惩戒、纠正它(参看1904节)。在这两者结合起来之前,人无法成为一个完整的人,也无法享受平安的宁静,因为一个与另一个相冲突。与人同在的天使掌管他的理性一面,而与人同在的恶灵掌管他的属世一面,这就造成冲突。
在这种冲突中,如果理性一面得胜,属世一面就被征服,这人因此就被赋予良心;但如果属世一面得胜,那么他根本无法获得任何良心。如果理性一面得胜,那么他的属世一面好像也变得理性;而如果属世一面得胜,那么理性一面好像也变得属世。另外,如果理性一面得胜,天使就更接近此人,并将仁爱,也就是从主经由天使而来的一种属天品质植入他;同时,恶灵也会远离他。然而,如果属世一面得胜,天使就会远离,也就是更多地转向他的内层;而恶灵则更接近理性,并不断攻击它,使他心智的较低部分充满仇恨、报复、欺骗等等。如果理性一面得胜,那么此人会获得平安的宁静,在来世则获得天堂的平安;但如果属世一面得胜,那么他活在世上的时候,似乎体验到宁静,但在来世会陷入地狱的动乱和折磨。
由此可知,就一个人的理性一面和属世一面而言,他的状态是何性质。除了一个人的属世一面与理性一面的匹配或一致,以及两者的结合外,再没有什么东西能使他蒙福和快乐的了。唯有仁爱能使它们结合,而仁爱只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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