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146.“那天正热”表示由爱产生。这从“热”的含义清楚可知,“热”在内义上是指爱。由于热要么属一天当中的热,要么属一年当中的热,所以根据历史陈述,爱要么由一天当中的热代表,要么由一年当中的热来代表。“热”表示爱,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甚至在日常用语中,变得温暖也论及一切情感;这一点从这一事实进一步清楚看出来:爱及其情感在人的内层和外层,甚至在他的实际肉体部分都以热的形式显现。事实上,当热从人的内层流出时,它在人里面没有其它来源。然而,爱如何,热就如何。产生真热的,是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其它一切热,也就是由爱自己爱世界,因而由其它污秽的爱产生的热,都是不洁的,在来世会转化为粪便(参看1773节)。此外,要知道,神圣只论及爱和仁,永远不论及信,除非爱和仁存在于信之真理里面。信之真理若不来自爱和仁,根本就不神圣(参看前面所述20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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