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122.关于刚从世界来的灵魂,还有更多可说的。那些来自基督教界的人除了成为最大的,拥有一切外,几乎没有别的想法和打算。因此,所有人都被爱自己和爱世界吞灭,这些爱与天上的秩序完全相反(参看2057节)。此外,他们大多数人只思想肮脏、淫秽和亵渎的东西,彼此不谈论别的。他们也满不在乎,甚至完全鄙视与仁或信有关的一切。他们也不承认主自己,事实上憎恨所有承认祂的人;因为在来世,是思维和心在说话。除此之外,由父母的可耻生活产生的遗传之恶变得越发恶毒,就像暗中培育的内部大火,驱使一个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亵渎高尚和虔诚的东西。如今,这些人正蜂拥进入来世,充满灵人界的外部和内部气场,如前所述。当邪恶开始以这种方式盛行,平衡开始朝邪恶这一方倾斜时,谁都能清楚发觉,末期或末日即将来临,平衡必须通过抛弃教会之内的人或基督徒,接纳教会之外的人或非基督徒以取代之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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